【聚焦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增加10元!金昌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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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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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重要保障,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十周年。10年的探索与实践,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走出了一条从实践到发展,从发展到成熟的道路,牢牢夯实群众美好生活的“基石”。

暖心保障

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市民在金川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业务

在金川区政务服务大厅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缴纳窗口,市民李雪来为自己61岁的父亲办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业务。由于李雪的父亲是农村户口,又常年在金川区宁远堡镇独居,为让父亲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她以每年3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缴了4500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今后,他的父亲可享受每月500元左右的养老金。“一次性补缴虽然感觉缴的多,但是我爸每月都能有钱花了,做儿女的也放心。”李雪欣慰地说道。

自2011年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市积极响应群众的呼声,个人缴费档次不断增加。从2014年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12个缴费档次,到2018年将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困群体保留最低100元的代缴缴费档次,再到2022年将全市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再到2023年1月1日起,增加4000元和5000元两个缴费档次,具有托底功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增加我市城乡居民个人账户的积累,也确保了城乡居民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金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张琳表示:“今后,全市人社系统将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调整力度,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保障能力,以民生福祉的不断增进,凸显高质量发展成色。”

稳步发展

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一开始我每月养老金只有100零几块钱,现在每月有180多块钱,心里高兴!”

△社保专干正在为田祥有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认证

今年68岁的田祥有是金川区宁远堡镇西坡村五队的村民,常年以务农为主业,没有退休金。8年前,他和老伴以每月2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满15年。如今,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逐年完善,他每月可以领到187元,加上老伴的那份共374元。虽然374元不能完全解决老两口的养老问题,却极大地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尊严。“再也不用问孩子们要零花钱了。”田祥有和老伴都很满足。

为让参保群众感受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2024年,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0元,其中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0元、县(区)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5元。截至10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在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调整后每人每月达到183元,65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达到187元。市级基础养老金位居全省第2位,金川区、永昌县基础养老金水平位于全省中游。

10年来,市人社局按照中央、省级部署要求,秉持服务理念,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未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调整力度,形成县区逐年递增、市级适度配套,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共同富裕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兜底保障能力,在改善城乡居民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发挥积极作用,以民生福祉的不断增进,凸显高质量发展成色。